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孫子女之父母有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不能扶養其子女之情事,而由納稅義務人扶養孫子女,除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其免稅額外,得減除該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就是隔代教養的祖父母,明年報稅可省下1250元到最高5.8萬元不等的稅額。
財政部官員指出,若孫台中商標推薦子女5歲以下、且適用稅率20%以下,可多減除2.5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若孫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可減除2.5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民法相關規定,父母對子女負有扶養義務,倘父母均因故不能行使扶養義務,在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經法院選定監護人之情形下,應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第一順序監護人。
祖父母如實際扶養孫子女並列報其免稅額,該孫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符合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條件,或該孫子女在5歲以下符合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條件,基於孫子女之父母確有不能扶養之情形,且納稅義務人與孫子女同為直系親屬關係,財政部已於107年5月2日核釋納稅義務人得依所得稅法規定減除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以符扣除額的立法意旨及租稅公平。
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服務上,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也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以獲取報酬。一般來說,商標申請有以下三個作用:1、指示來源或所有權;2、保證商品或服務擁有同等水平的質量或特質;3、用於廣告宣傳。從廣義上講,商標對商標註冊人是一種獎勵,使其商品或服務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商標也鼓勵創作和積極的態度。商標保護還可阻止仿冒等不正當競爭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的產品或服務。商標制度主要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在儘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商標除了可標明商品或服務的商業性來源,還有其他種類的商標。集體商標為某協會所擁有,該協會的成員用集體商標來標明其符合一定的質量標準和該協會所確定的其他要求。這些協會中有代表性的有,會計師協會、工程師協會或建築師協會。證明商標商標推薦是用來證明達到某些規定的標準的商標,但不限於僅由任何成員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驗有關產品達到若干規定的標準的證明,即可取得證明商標。例如,用於乾酪的英國商標「斯第爾頓」即是一種證明商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列報孫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規定,須該孫子女之父母均應符合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受宣告停止親權情形之一,除死亡得免檢附證明文件外,其餘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警察局查詢人口報案單、在監證明、停止親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提供稽徵機關查核認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上開解釋令發布時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均得適用,納稅義務人符合規定要件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適用。
留言列表